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启动 或为民间借贷合法化提供路径
作者 沈燕
路透北京8月14日电---中国银监会周四晚间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此举或为中国一向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提供一个合法的路径,尤其在政府着力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背景下,有助于满足中国多层次的金融消费需求.
办法规定,银监会将对此类机构采取先试点、後逐步放开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各批准一家机构进行试点,成功後再进行推广.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范围及经营规则,监管指标及消费者的保护等作出规定.
**或为民间借贷合法化提供路径**
尽管只是试点审批办法,但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不仅为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提供一条合法途径,以及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一条融资渠道,同时也是顺应目前中国亟需以内需弥补外需不足,为刺激消费提供"子弹".
今年两会期间,诸多代表纷纷提到中国要发展草根金融,并探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其中建议银行开辟无抵押贷款屡被提及,但此举显然会使银行的风险无法控制.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无疑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不过从选择的试点城市看,江浙和广东等民间借贷最活跃的地区并不在试点之列,却选择了北京、上海、成都和天津,两个大城市和两个二线城市,或许反映出监管层更多考虑如何在这些城市找到消费的热点以及监管的便利,让试点更具代表性.
不过,按照中国的传统消费观念,是先有钱後消费,且消费的主要支出是房子和车.尽管消费金融公司是在亟需扩大内需的背景下出台的,给那些想消费的人提供消费"弹药",但在收入增长有限的前提下,偿还能力以及居民愿意消费的领域显然并不多.
**消费贷款不准进入房市和车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