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加强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信息监测,建立预警机制
路透北京7月10日电---中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近日发布全国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要求省级及以上电网经营企业日报电力供需情况;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重点监测的发电企业和直供电厂报送电煤供应情况,以提高电力运行监测预警水平.
刊登在电监会网站的通知称,全国电力供需、电煤供应预警状态包括出现拉限负荷的省级电网数超过10个;全国拉限负荷合计超过1,000万千瓦;全国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平均电煤库存低于九天;电煤库存低于7天的省区超过10个等.
通知称,电力供需情况监测的信息主要包括省级及以上电网的日统调发电负荷、日统调发用电量、拉限负荷情况、跨省跨区送电的日最大输送电力等.电煤供应情况监测的信息包括当日电煤库存及可用天数;缺煤停机台数及对应发电容量;可用天数低于警戒线水平的电厂数等.
电监会表示,正常情况下电力监管机构将一周发布两次监测信息,发布范围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电力企业.出现预警状态时,将增加发布内容和频度,扩大发布范围.
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此前表示,今年电网迎峰度夏面临形势十分严峻,电煤供应不足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其经营区域内夏季最大电力缺口将超过1,000万千瓦.(完)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点选电监会网站(www.serc.gov.cn/)
--发稿 邵晓忆/黄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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