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买国货”规定符合国际惯例
路透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Lucy Hornby/Alan Wheatley)---中国周四表示,本月稍早颁布的在一些经济刺激计划项目中优先购买中国货的规定,不存在对外国企业和产品歧视的问题。
本月早些时候,中国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除特定情形外,应尽量采购本国产品。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记者会上说:“颁布这样一个文件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符合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对外国企业和产品歧视的问题。”
“其实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中国政府采取一揽子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措施之前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就已经颁布实施了。该法就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世界银行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韩伟森(Ardo Hansson),对中国“购买国货”的规定表示惊讶,称作为出口大国,这类限制采购政策对中国尤其不利。
中国美国商会在声明中表示,中美任何一方的保护主义政策,都会严重损害数十年来在推动开放方面取得的进展。
欧盟执委会发言人周三表示,欧盟正在研究中国的规定是否违反了WTO规则。(完)
编译:高虹 发稿:朱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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