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请人大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具体细节

2008年 3月 12日 星期三 07:06 BJT
 

路透3月11日电---中国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周二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此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改革後,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以下为提请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具体细节: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

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

将国家发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管理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

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保留铁道部.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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