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证监会谴责渣打银行(香港),指未有公平对待投资客户
路透香港1月7日电---香港证监会对渣打银行(2888.HK: 行情)(STAN.L: 行情)旗下的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出谴责,指後者未有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且未有合理地确保投资两家基金公司发行的互惠基金的客户得到公平对待.
证监会周一晚发出的新闻稿称,这次决定源于香港金融管理局对渣打在2001年5月至2003年9月期间,分销互惠基金及相关交易运作的调查.调查显示,在投资于某两家基金公司发行的互惠基金的渣打客户中,Stone Castle获渣打给予优待.
金管局发现,渣打让Stone Castle取得相关互惠基金的即日定价,从而可以转入或转出基金,但渣打其他客户只获提供翌日的定价,未获通知或没有获得即日定价安排.
证监会认为Stone Castle获优待的安排可被滥用,可能令其以较佳价格早于渣打其他客户进行交易,可导致损害其他客户的利益.
渣打已与证监会达成协议,向那些曾投资有关基金但未获同等对待的合资格客户付款.但渣打不同意本身曾经犯错,并且是其自愿向客户付款的.
根据付款安排,曾投资有关基金的合资格渣打客户约有1,260名,他们每人将共获付0.1美元至12,739美元不等(另加利息),合计总额约为32万美元(另加利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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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梁慧仪; 审校 黄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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