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奥委会分期付款运动员奖金 避免奢侈浪费

2008年 5月 13日 星期二 07:25 BJT
 

路透曼谷5月12电(记者Martin Petty)---为了激励运动员在2008北京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泰国政府为运动员提供了丰厚的奖金,但为了避免运动员挥霍浪费,奖金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发放给运动员。

金牌获得者可以得到1千万泰铢(31.4万美元),银牌获得者可以得到600万泰铢,铜牌获得者可以得到400万泰铢。泰国的最低工资为一天203泰铢(6美元)。

由于参加奥运会的泰国运动员大多出身贫寒,为了避免他们将这一巨款挥霍一空,泰国政府决定,一半奖金将在20年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发放给获奖者。

泰国奥委会成员差龙(Charoen Wattanasin)对路透社说: “我们不想让他们一下子都把钱都花掉,等他们老了,这笔钱可能会派上用场。这笔钱我们每月都会发一部分给他们。运动员大多数还是能管理好自己的财产的,但过去也有一些不好的例子。”

过去,泰国的一些运动员在功成名就後,将财产用于赌博和奢侈的社交生活。基于此,泰国奥委会官员决定对奥运奖金实行分期付款。(完)

翻译:靳怡雯 发稿:胡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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