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为“下流社会”鼓与呼

2008年 10月 31日 星期五 16:12 BJT
 

(李银河,1952年生于北京。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作品和译作有:《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性社会学》,《中国婚姻家庭及其变迁》,《女性权力的崛起》,《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同性恋亚文化》,《虐恋亚文化》,《性的问题》等。)

2008年10月,路透中文网采访了李银河,就改革开放30年来“性”这一话题在中国的变迁,同性婚姻,知识分子的言论自由等多个社会热点话题进行了对话。以下是采访实录。

路透中文网(以下简称“路透”):李老师您好。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对“性”这一话题的观念和看法经历了何种变迁?是否可以进行阶段性的概括?

李银河:这一变迁的阶段并不是太明显,但从30年前的这个1978年可以划个段。整个30年来变化还是非常大。过去“性”是个禁忌的话题,在所有影视传媒里不存在,从30年前开始见诸报端,现在性的话题多起来了。我们能感觉到在一点点地扩大这一话语空间。应当说空间已经不小了,但有些话题还是禁忌。比如说淫秽品,卖淫嫖娼,这些话题还是不太能讲的。

同性恋这个话题的空间在慢慢放松,以前是非常明确的,所有的媒体内部都打招呼,这个话题不能见报、上电视。我们2002年在湖南卫视录了一个“走近同性恋”的节目,首播播出来,复播就被禁掉了。这曾经是个被禁止的话题。

当然,总体来说,比30年前还是好多了。那个时候根本就不能想象替同性恋说几句话。同性恋完全是没有声音的一群,现在好多了,但是还是有个层次:比如说,学术研究尺度是最宽的,同性恋没道理不让研究。但出版还是很困难。我1991年开始尝试出版,在大陆出不来,一开始在香港出,後来才在大陆出,大陆才开始可以谈同性恋的话题。然後就是放开杂志,比学术作品紧一点,再紧就是电视,电影。根据受众吧,看学术作品的人最少,电视老百姓都看。总的说来,性的话语还是有了一定空间。

路透:您提出卖淫的“非罪化”,在一夜情、多边恋等问题也支持当事人的权利, 您也曾表示“国人应当逐渐习惯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 这些观点,对正经历着转型期,家庭、个人观念都在经历巨大挑战的当代社会而言,意味着什麽,是否会构成某种形式的冲突呢?

李银河:我觉得冲突还是很大的。很多人骂我。我关于性权利的观点可能跟中国传统观念有一点不太和谐,发生了冲突。有好多人觉得难以接受。

“一夜情”这种东西过去都是按流氓罪处理的。我曾看到80年代初的案例,一个女人因为和好几个男人发生一夜情就抓起来按流氓罪判。97年刑法改了,把流氓罪取消了,那之前流氓罪是绝对要入狱的。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一般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

中国人对个人性权利观念比较淡漠,哪有性权利啊。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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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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