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规〕明确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严控跨境资金非法进出
路透北京7月13日电---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周一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银行办理资格,旨在境内、境外机构账户之间建立"防火墙",防止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成为资金非法进出的渠道.
通知指出,境内符合条件的全部中外资银行,均可以按规定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明确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的开立条件、使用范围及管理原则等.
通知规范了境外机构外汇账户的识别标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则,明确与境内进行资金收付按照跨境交易原则审核真实性,并将账户内资金纳入银行外债管理.
外管局称,该规定有助于中外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更好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并自2009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此举被视为人民币国际化的先行之旅.不过亦引发业内对热钱借贸易之名通过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路径大规模进出的忧虑.(完)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点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www.safe.gov.cn)
--发稿 沈燕; 审校 曾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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