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美国监管机构将互换交易商定义为交易规模达80亿美元者
路透华盛顿4月18日电---美国监管机构限制了将被贴上昂贵"互换经纪商"标签的市场参与者数量,听从了互换使用者对法规过于严厉的警告,但令主张加强监管的人士感到失望.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周三敲定最终的联合法规,新规则要求,从事大量互换业务的企业必须在两家监管机构登记,并需要用更多资本金和担保品来为交易提供担保.
CFTC曾在2010年12月表示,若投资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交易互换产品规模超过1亿美元,将可算作互换交易商.
周三公布的最终版本规定,初始阶段大多数资产等级的门槛被提高至80亿美元.该门槛最终将降低至30亿美元,除非监管机构认为其他标准较为合适.
对于旨在对冲市场风险,如降低利率波动或油价变动曝险的互换交易,新规则增加了更明确互换豁免清单,这些交易将不会纳入引发互换交易商定义的门槛内.
主张金融改革的团体称,最终规则令人沮丧.
"80亿美元的豁免水平太高,远高于去年10年原先提议的水平.我认为,这表明华尔街,以及主要能源和商品公司付出了巨大的游说努力,他们一直致力于削弱多德-弗兰克(Dodd-Frank)法案,"Public Citizen's Energy Program主管Tyson Slocum说.
CFTC估计,根据最终规则,125家机构将登记注册为互换交易商,低于原先提案的300家.官员们并未详细说明,是否125家机构的数字基于80亿美元的初始门槛,抑或30亿美元的标准.
CFTC内部以4票赞成,1票反对的结果批准了这项改革,而SEC一致投票予以支持.
有多少家公司将最终不得不登记为互换交易商尚不明朗,因这取决于各家公司决定哪些交易属于对冲而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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