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2月22日 -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周一发布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铁路项目性质和所在区域,按不同比例计算资金支持规模。资本金测算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70%考虑。
刊登在发改委官网的通知称,“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为:西部、东北、中部地区干线铁路项目累计安排规模分别不高于资本金的40%、40%、30%安排。东部、中部、西部省份重点城市群跨省和区域骨干城际铁路项目累计安排规模分别不高于资本金的 10%、15%、20%。
铁路货运能力提升项目安排规模不高于资本金的20%。中欧班列铁路基础设施提级改造项目(重点铁路口岸扩能改造)安排规模不高于资本金的20%。对涉及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南疆、重点沿边等地区的铁路项目,以及国家战略明确支持的重大铁路项目,经论证可以适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新建、改扩建铁路项目适用本办法。对符合本办法规定及相关条件的项目,原则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代表投入项目。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完)
详情点选:here (发稿 沈燕;审校 杨淑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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